2.申請人在現(xiàn)場確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證明 ①內(nèi)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②內(nèi)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件; ③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山西省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 ④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明 申請人的高等教育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 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供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港澳臺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持國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需提交《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其他各類申請人員提交《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需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且當次有效。 (5)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內(nèi)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②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申請人需協(xié)助提供函件的,與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lián)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后4位)。 (7)當?shù)卣J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資格認定各認定機構應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nèi)做出認定結論。根據(jù)認定結論,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進行認定數(shù)據(jù)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和加蓋公章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五、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申請人,也避免人員聚集,部分認定機構提供郵寄服務,申請人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寄送達”(郵費到付),并詳細準確填寫本人郵寄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認定通過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將通過快遞送達,并由本人簽收。 (二)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和材料提交,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申報工作的,長治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對因提交虛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各認定機構要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jù)當?shù)胤揽匾,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請申請人積極主動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長治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點擊閱讀原文或在www.sxgkw.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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